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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簡史

 本系簡史

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」,前身為「國立臺北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」於87學年度設系招生。為擴展人才培育領域,提昇學術研究水準,遂積極申請設所。由於師資、設備、圖書等條件充裕,於 88學年度招收教師在職進修輔導教學碩士班,90學年度設立日間碩士班,93學年度招收夜間碩士在職進修專班。

本系目前有專任教師10名,教授5人、副教授3人、助理教授2人,其中有8位教師均擁有諮商心理師證照。所設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入學方式:大學部(甄選入學及大學入學考試);碩士班 (甄選入學及研究所入學考試);夜間碩士在職進修專班採隔年招生,因應心理師考試制度變革,已於99學年度招收最後一屆後停招。

基於學術發展之趨勢,本所為引導教育心理與諮商領域專長步入核心專業領域,於93學年度更改系名與發展方向為「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」 ,又配合學校轉型計畫,於95學年度更名為「心理與諮商學系」,為聚焦學術發展及人才培育方向,97學年度起碩士班僅招收諮商心理組。

 教育目標

本系(心理與諮商學系)之設立宗旨與目標為培育具備心理學基礎知識與諮商輔導知能,以及具有評量、研究、開發能力之專業人才。本系奠定學生的心理學知識基礎與諮商輔導知能基礎,培養學生將專業知識與技能應用於學校、社區、諮商機構、教育或心理健康相關產業的能力;同時藉由心理學知識與研究方法知識,培養學生探討個體心理歷程與經驗的能力。具體而言,本系透過「研究方法」「心理學知識」「諮商理論」「議題與對象的應用」等課程規劃,達成以下目標:

1.培育具實務能力之心理諮商輔導人才

本系課程規劃與訓練,可培育服務於各級學校、社區、諮商、醫院、企業組織等不同場域的諮商輔導人才,提供教育、輔導、心理衛生宣導與推廣、心理諮商等服務。協助不同發展階段之個體或群體面對心理適應、生活適應的問題,促進心理成長,提昇生活品質。

2.培育具教學能力之諮商輔導師資人才

本系課程規劃與訓練,結合本校教育學程課程,可培育學生具備教學方法、教材選擇、學習評量及學習困難診斷與輔導等知能。這些知能可培育學生成為教育現場的優良師資,若加以延伸,舉凡與學生發展相關基金會的專業服務、社區教育推廣單位的社區服務、教科書或教育雜誌的教材編寫、各種機構的教育訓練等,均需要具有評量診斷、設計開發、教育訓練方面的人才。

 3.培育具研究能力之心理諮商研究人才

本系課程規劃與訓練,可培育學生研讀與整理文獻、思考判斷、分析比較、溝通表達之能力,亦即提供學生瞭解知識的途徑,以及如何將所建構的知識做呈現與表達。以探究知識的能力為基礎,學生可以對個體的心理現象、生活與心理適應相關議題、諮商輔導的介入與效能、心理健康方案的發展與介入…等議題進行探究,將研究結果回饋於各種實務工作。

本系的教育理念,乃在給予學習者肥沃的知識土壤,以及專業熱誠、學養豐厚的教師園丁,引導學生往適切的方向去發展。發展的意義,不限於特定的職業取向,還包括人生的各種角色。心理學知識、諮商輔導知能、研究方法、議題與對象應用等領域的養分灌溉,在強化其枝幹得以勝任社會賦予一個成熟的人之各種責任,同時,更能以其枝葉之卓然有成而創造出一片天空。

若以職業角色來看人才培育,本系培育之學生可以擔任各級學校或社區心理衛生中心、公私立諮商及輔導機構的工作,發揮行為與心理適應方面之預防、評估、改善等功能;亦可以擔任中小學或企業組織培訓部門的工作,執行人力資源的教育訓練工作,發揮評量甄選、教育輔導等功能;還可以規劃與執行潛能開發或心理健康的學習方案,發揮開發、推廣、拓展的任務。若學生有心欲再進一步進修心理諮商相關領域的碩士班、取得心理師資格、從事專業的諮商心理師工作,本系的訓練也為此生涯路徑奠定下紮實的基礎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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